发布日期:2017-08-15
鹰潭市明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余江县潢溪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就余江县潢溪中心卫生院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DR)采购(采购编号:YTMH2017-0803-048YJ)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询价。
项目编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采购控制价) |
技术参数 |
余购2017B000243001号 |
余江县潢溪中心卫生院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DR)采购 |
1台 |
677500元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
注:以上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在开标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询价。
二、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3.?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4.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7.经审计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件(书)等材料提供完整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购买询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30~11:00,15:00~16:30(北京时间)到余江县公共源交易中心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联系人:毕先生13617016532。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询价时间:2017年8月30日下午15:00时。
八、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和询价地点: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余江县龙岗新区新县政府经济大厦附属楼西一楼)。
九、购买了询价文件而不参加询价的单位,请在询价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鹰潭市明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询价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采购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十二、采购人:余江县潢溪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陈英 联系电话:15907018670
地址:余江县潢溪中心卫生院
十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鹰潭市明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明水
电话:13617016532 电子函件:1556381340@qq.com
地址:鹰潭市体育馆北路体校对面七栋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