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8-24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性目标的攻坚之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生育服务管理、中医药等工作得到加强,综合监督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6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3394个,比上年减少134个。其中:医院2914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651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866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55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574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7061个(由于资源整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2708个,民营医院16432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232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308个),二级医院7944个,一级医院9282个,未定级医院9682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7490个,100-199张医院4324个,200-499张医院4081个,500-799张医院1643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602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327个,乡镇卫生院36795个,诊所和医务室201408个,村卫生室638763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379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1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16个、县(区、县级市)级2784个。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986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04个、县(区、县级市)级2500个。
(二)床位数。2016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41.0万张,其中:医院568.9万张(占76.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4.2万张(占19.5%)。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78.3%,民营医院床位占21.7%。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39.5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35.8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2.8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5年5.11张增加到2016年5.37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16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117.3万人,比上年增加47.9万人(增长4.5%)。
2016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845.4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0.0万人,其他技术人员42.6万人,管理人员48.3万人,工勤技能人员80.9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19.1万人,注册护士350.7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44.7万人(增长5.5%),其他人员数见表2。
2016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654.2万人(占58.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8.3万人(占33.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7.1万人(占7.8%)。与上年比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总数减少0.6万人(见表3)。
2016年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占32.2%,大专占39.3%,中专占26.5%,高中及以下占2.0%;技术职务(聘) 结构:高级(主任及副主任级)占7.6%、中级(主治及主管)占20.6%、初级(师、士级)占61.4%、待聘占10.4%。
2016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3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5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51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31人。
(四)卫生总费用。据初步核算,2016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46344.9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13910.3亿元(占30.0%),社会卫生支出19096.7亿元(占41.2%),个人卫生支出13337.9亿元(占28.8%)。人均卫生总费用3351.7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6.2%。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16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79.3亿人次,比上年增加2.4亿人次(增长3.1%)。2016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8次。
2016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32.7亿人次(占4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7亿人次(占55.1%),其他医疗机构2.9亿人次(占3.7%)。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1.9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0.32亿人次(见表5)。
2016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8.5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7.2%),民营医院4.2亿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2.8%)。
2016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达18.0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4亿人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22.7%,所占比重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2016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22728万人,比上年增加1674万人(增长8.0%),年住院率为16.5%。
2016年入院人数中,医院17528万人(占77.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65万人(占18.3%),其他医疗机构1035万人(占4.6%)。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1441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128万人,其他医疗机构入院增加105万人(见表5)。
2016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数14750万人(占医院总数的84.2%),民营医院2777万人(占医院总数的15.8%)。
(二)医院医师工作负荷。2016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3人次和住院2.6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6人次和住院2.6床日。医院医师日均担负工作量与上年持平(见表6)。
(三)病床使用。2016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85.3%,其中:公立医院91.0%。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上升0.6个百分点)。2016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4日(其中:公立医院9.6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下降0.2个百分点。
三、农村卫生
(一)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底,全国2851个县(县级市)共设有县级医院13640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918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36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853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272.8万人。
2016年底,全国3.99万个乡镇共设3.7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22.4万张,卫生人员132.1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1.6万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22个(乡镇撤并后卫生院合并),床位增加2.8万张,人员增加4.3万人 (见表8)。2016年,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由2015年1.24张增加到2016年1.26张,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由1.32人增加到1.36人。
2016年底,全国56.0万个行政村共设63.9万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达143.6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2.0万人、注册护士11.6万人、乡村医生93.3万人。平均每村村卫生室人员2.25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0.2万个,人员总数减少1.2万人(见表9)。
(二)农村医疗服务。2016年,全国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达10.8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5亿人次;入院人数7849.4万人,比上年增加555.0万人;病床使用率82.0%,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
2016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10.8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3亿人次;入院人数3800万人,比上年增加124万人。2016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5人次和住院1.6床日。病床使用率60.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4日。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略有下降,病床使用率提高0.7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与上年持平。
2016年村卫生室诊疗量达18.5亿人次,比上年减少0.4亿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2900人次。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327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9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409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减少10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41.1万人,平均每个中心46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11.1万人,平均每站4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1.7万人,增长3.4%。
(二)社区医疗服务。2016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5.6亿人次,入院人数313.7万人,医疗服务量比上年增加(见表10);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6.3万人次,年入院量352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5.9人次和住院0.6日。2016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1.6亿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6139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5人次。
五、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床位及人员数。2016年末,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49527个,比上年增加2986个。其中:中医类医院4238个,中医类门诊部、诊所45241个,中医类研究机构48个。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医院增加272个,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增加2713个(见表11)。
2016年末,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3.4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87.7万张(占84.8%)。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床位增加7.6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床位增加5.8万张。
2016年末,提供中医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同类机构的97.5%,社区卫生服务站占83.3%,乡镇卫生院占94.3%,村卫生室占62.8%。
2016年末,全国中医药卫生人员总数达61.3万人,比上年增加3.2万人(增长5.6%)。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8.2万人,中药师(士)11.7万人。两类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见表13)。
(二)中医医疗服务。2016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9.6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5亿人次(增长5.8%)。其中:中医类医院5.8亿人次(占59.9%),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1.4亿人次(占15.1%),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2.4亿人次(占25.0%)。
2016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2949.0万人,比上年增加257.5万人(增长9.6%)。其中:中医类医院2556.7万人(占86.7%),中医类门诊部2.1万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390.2万人(占13.2%)。
六、病人医药费用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2016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45.5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5.0%,按可比价格上涨2.9%;人均住院费用8604.7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4.1%,按可比价格上涨2.0%。日均住院费用914.8元,上涨幅度高于人均住院费用2个百分点(见表15)。
2016年,医院次均门诊药费(111.7元)占45.5%,比上年(47.2%)下降1.7个百分点;医院人均住院药费(2977.5元)占34.6%,比上年(36.8%)下降2.2个百分点。
2016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上涨3.9%(当年价格,下同),人均住院费用上涨2.0%,涨幅比上年有所下降,低于公立医院病人费用涨幅(见表15)。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201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107.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9.7%,按可比价格上涨7.6%;人均住院费用2872.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4.0%,按可比价格上涨2.0%。与2016年相比,门诊费用涨幅上升,住院费用涨幅下降(见表16)。
201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费(74.6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69.6%,比上年(68.9%)上升0.7个百分点;药费(1201.4元)占人均住院费用的41.8%,比上年(43.1%)下降1.3个百分点。
2016年,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63.0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4.8%,按可比价格上涨2.8%;人均住院费用1616.8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8.7%,按可比价格上涨6.6%。日均住院费用251.2元。
2016年,乡镇卫生院药费(34.5元)占次均门诊费用的54.8%,比上年(54.2%)上升0.6个百分点;药费(711.3元)占人均住院费用的44.0%,比上年(45.4%)下降1.4个百分点。
七、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一)传染病报告发病和死亡。2016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295.7万例,死亡17968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细菌性阿米巴性痢疾、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2.5%;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8.8%(见表17)。
2016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15.7/10万,死亡率为1.3/10万。
2016年,全国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98.8万例,死亡269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7%。报告死亡数较多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8.5%(见表18)。
2016年,全国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90.9/10万,死亡率为0.02/10万。
(二)血吸虫病防治。2016年底,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451个;达到消除、传播阻断、传播控制的县(市、区)分别为159个、191个、101个;年底现有病人5.5万人,比上年减少2.2万人。
(三)地方病防治。2016年底,全国克山病病区县数328个,已消除、控制县分别为185个、121个,现症病人3.8万人;大骨节病病区县379个,已消除、控制县分别为296个、53个,现症病人61.1万人;碘缺乏危害县数2787个,消除县2612个。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县数1055个,病区村数75287个,控制村数54343个,氟斑牙病人1816.1万人,氟骨症病人127.3万人;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病区县数171个,控制县数146个,氟斑牙病人1453.7万人,氟骨症病人188.2万人。
八、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16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6.6%,产后访视率94.6 %。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有所提高(见表19)。2016年住院分娩率为99.8%(市99.9%,县99.6%),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市与去年持平,县提高0.1个百分点)。
2016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1.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6%,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6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2‰,其中:城市5.2‰, 农村12.4‰;婴儿死亡率7.5‰,其中:城市4.2‰, 农村9.0‰。与上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见表20)。
(三)孕产妇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6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9.9/10万,其中:城市19.5/10万,农村20.0/10万。与上年相比,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下降(见表20)。城市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19.7%、羊水栓塞占8.5%、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2.8%、合并心脏病占12.7%;农村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6.1%、羊水栓塞占11.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9.5%、合并心脏病占9.0%。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全国所有县(市、区)普遍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2016年全国共为1284万名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93.5%。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获得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和治疗转诊等服务,落实了孕前预防措施,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九、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一)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根据各省(区、市)及新疆建设兵团报告(下同),截至2016年底,全国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2660个,对26类16万份样品进行监测,获得监测数据108.6万个;在8481个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监测点,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试点工作。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16年,全国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112.6万个,从业人员605.5万人。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196.1万户次,依法查处案件57353件。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16年,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5.2万个,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27.5万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监督检查13.3万户次。全国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被监督单位4168个,从业人员9.4万人。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6412户次。依法查处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案件3092件。
(四)消毒产品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2016年,全国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4463个,从业人员70823人。消毒产品监督检查40309户次,抽检3013件,合格率为95.3%。依法查处案件2492件。2016年,全国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4838个,从业人员4.7万人。监督检查11014户次,依法查处案件789件。
(五)学校卫生监督。2016年,全国被监督学校19.7万所,监督检查30.0万户次,查处案件4608件。
(六)职业病防治机构和放射诊疗卫生监督。2016年,全国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3497个、职业病诊断机构 580个、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366个,依法查处案件89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89件。全国放射诊疗被监督单位50097个,依法查处案件3076件。
(七)医疗卫生、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2016年,依法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作出卫生行政处罚 37279件。行政处罚无证行医12994件。依法对血液安全作出行政处罚 55件。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案件26645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6638件。
(八)计划生育监督。2016年,全国计划生育被监督单位7753个,计划生育监督检查8004户次,依法查处案件266件。
十、计划生育
(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根据卫生计生住院分娩活产统计,全国新出生婴儿数为1846万人,比2013年增加200万以上,总和生育率提升至1.7以上。
(二)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制定并广泛传播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以健康教育和促进为抓手,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落实,全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87.4%。
(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2016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三项制度”共投入资金141亿元,比上年增加28.4亿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受益1065.9万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受益100.5万人,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受益3.4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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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
(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6)政府办指卫生、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兵团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7)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及科研机构。
(8)卫生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
(9)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卫生计生监督员(含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10)执业(助理)医师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1)注册护士指取得注册护士证书且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2)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全科医生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按常住人口计算。
关于2016年统计公报有关数据的说明
《2016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于日前发布。公报中的数字和图表充分反映了过去一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状况,实现了“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良好开局。
一、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
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2016年我国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婴儿死亡率由2015年的8.1‰下降到2016年的7.5‰,孕产妇死亡率由20.1/10万下降到19.9/10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二、居民医疗服务利用持续增长
2016年全国门诊总量增长3.1%,高于去年1.8个百分点,住院总量增长8.0%,高于去年5.0个百分点。2016年居民平均就诊由2015年的5.6次增加到2016年的5.8次,年住院率由2015年的15.3%增加到2016年的16.5%。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健全,医保保障能力不断提高(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达620.4元,比上年提高89.7元),居民服务利用增速回升。
三、病人医疗费用涨幅回落
2016年公立医院改革在控制病人费用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医疗费用涨幅明显下降。数据显示, 2016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上涨5.0%(当年价格,下同),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人均住院费用上涨4.1%,比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人均住院药费五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下降2.2%)。2016年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到200个,90.9%的试点公立医院取消了全部药品加成,大医院药费的下降,带动了医疗费用整体涨幅的下降。
四、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一是卫生筹资结构逐步趋向合理。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比重由2015年的70.7%上升到2016年的71.2%,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由2015年的29.3%下降至2016年的28.8%,居民医疗卫生费用的个人负担相对减轻。
二是卫生人力结构优化。2016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31人、注册护士2.54人,分别比去年增加0.09人和0.17人。医护比由2015年的1:1.07提高到2016年的1:1.10。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水平进一步提高,本科及以上占32.2%,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
三是新增资源向非公医疗机构倾斜,2016年非公医疗机构数新增1025个,公立医疗机构减少1159个,民营医院床位增速(19.3%)快于公立医院(3.7%)。
五、全面两孩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全面两孩政策效应逐步释放,2016年二孩及以上比重超过45%,达到2000年以来最高。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符合预判,出生人口数量平稳增加,据妇幼年报,2016年全国住院分娩活产数达1846万,比2013年增加200万以上,政策实施满足了绝大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
来源:科讯医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