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山财采购 [2017] 20号
三、项目内容:
按照《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承担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300000.00 元。
五、服务期限: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检测目录并按照甲方的工作进度要求完成抽样及检测任务,如需复检供应商应给予配合。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七、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应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4、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11:30时,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源湖国际广场62号商业楼13层210室]。
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中均需带原件经审查合格后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15:30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源湖国际广场62号商业楼13层210室]。
十、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17年9月6日15:30时
磋商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源湖国际广场62号商业楼13层210室]。
十一、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939150379
联系地址:焦作市山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女士
联系电话:0391-8341288
联系地址:焦作市龙源湖国际广场62号商业楼13层210室
十二、监督单位:
焦作市山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焦作市山阳区审计局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