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卫生院健康体检车、体检设备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卫生院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卫生院健康体检车、体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变更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卫生院健康体检车、体检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7-14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normal align=justify>1、采购内容:采购健康体检车和体检设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约人民币49.5万元;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医疗车1辆;
二标段: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台、12道心电图机1台、尿液分析仪1台、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
6、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
1、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标段:
normal align=justify>(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制造商,并具有车辆改装资质;
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纳税信用为A级纳税人;
(2)投标人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投标人须具有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1、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标段:
normal align=justify>(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二标段: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
(2)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原招标公告: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9月1日起至 2017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9月1日起至 2017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原招标公告中其他要求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normal align=justify>招 标 人: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卫生院
normal align=justify>联 系 人:李老师
normal align=justify>联系电话:0371-56177516
normal align=justify>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justify>联 系 人:朱先生
normal align=justify>联系电话:0371-55001513
normal align=justify>邮 箱:rhah168@163.com
normal align=justify>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normal align=right>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