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6)109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 配置项目 | 数量 | 预算控制价 |
A | 气相色谱仪(原装进口) | 1套 | 700000元 |
B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原装进口) | 1套 | 800000元 |
C | 原子吸收光谱仪(原装进口) | 1套 | 650000元 |
注:投标单位可以投其中一个包,也可以投多个包。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8月20日—2016年9月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2楼205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9:00投标截止。
2016年9月9日上午9:0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八、商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孔先生;联系电话:15036656818。
九、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联系电话:0370—2853651
normal align=left>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normal align=left>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ormal align=left>十一、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normal align=left>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注:集中采购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normal align=left>十二、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或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normal align=left>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2015任意两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若授权书为非中文格式,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件,每个品牌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normal align=left>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normal align=left>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