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快检试剂购置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快检试剂购置项目
2.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227号
2.3供货地点:新郑市
2.4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内容:快检试剂购置
三、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须具有资质;报名企业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报名企业可以是制造商,或者是由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
3.3、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
(1)供货单位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承诺书、资质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 9 月 11 日至2017年 9 月 13 日17:00止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
2、缴纳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 9月 11 日至2017年 9 月13日17:00止(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 9 月 11 日至2017年 9月 13 日17:00止(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账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缴纳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缴纳账户)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标书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9 月 20 日9:30(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话:0371-62697036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话:1503600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