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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人民医院呼吸机3台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7-09-19     浏览:175    
核心提示:河南鑫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杞县人民医院的委托,针对杞县人民医院呼吸机3台购置项目(二次)

河南鑫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杞县人民医院的委托,针对杞县人民医院呼吸机3台购置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名。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杞县人民医院呼吸机3台购置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XY17-0807114;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采购预算额65.4万元;

1.5采购内容:呼吸内科呼吸机2台急诊重症监护室呼吸机1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量: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授权商。不接受重复授权设备投标,即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授权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同时投标;

2.4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授权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针对本采购货物的授权书;投标供应商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并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5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2.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至少一个月)。

2.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至少一个月)。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供应商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杞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供应商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  18日至2017年 9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北京时间,下同),至综合服务大厦四楼6411(杞县经四路与金城大道交叉口)报名。

     3.2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须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授权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授权书、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符合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等。

★注: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须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按顺序装订,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1017上午10 时 00 分;

4.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服务中心);

4.3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人参与开标的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如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

2.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

3.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行地址:杞县建设路中原银行一楼

账  号:5030 6299 0001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杞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22278889

代理机构:河南鑫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女士

电    话:1810385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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