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9-19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射频消融治疗机等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43610060008
项目联系人:付蔚、高俊杰
项目联系电话:0311-69052016
采购人: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健康路1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095626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9052016
预算金额:1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1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
2、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则必须具有,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
3、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一级代理授权书原件。
4、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货物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超过一家以先报名的为准;
5、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如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7.《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专项授权书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一级代理授权书
8.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9.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备注:此项目严禁转包、分包。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