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第三荣军医院的委托,对 彩色超声波诊断仪购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9-178006-0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彩色超声波诊断仪购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0,000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采购内容: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履约地点 | 项目完成期 |
一 | 彩色超声波诊断仪购置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5.2 本项目采购涉及的货物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5.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6.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2 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仍在有效期内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6.3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对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6.4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如下材料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仍在有效期内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请未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及时登录http://www.gdgpo.gov.cn/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20日 至 2017年09月2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35楼35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37650664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汤先生 | 联系电话:0752-669692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01写字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 |
联系人:陈冠宇 | 联系电话:0758-2223011 |
传真:0758-2529090 | 邮编:526040 |
(三)采购人:广东省第三荣军医院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火车站通站路 |
联系人:黄益源 | 联系电话:0752-6108902 |
传真:0752-6691476 | 邮编:51615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