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县妇幼保健院就孕妇营养监测分析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AZFCGGK2017-10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 孕妇营养监测分析系统项目 | 1 | 套 | 35万元 |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无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对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所投产品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10-13至2017-11-0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7 09:30:00
七.投标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
八.开标时间:2017-11-07 09:30:00
九.开标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35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账号:1907520104002544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钱月英
联系电话:0571-24818116
传真:0571-24818116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环湖北路375号六楼623室
2、采购人名称:淳安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钱军
联系电话:18858190108
传真:/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淳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
传真:0571-64818305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环湖北路375号六楼625室
附件信息:
CAZFCGGK2017-109号淳安县妇幼保健院孕妇营养监测分析系统公开招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