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就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药剂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7)179号
1.3项目投资:约60万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采购内容:泡沫灭火药剂一批
(具体采购的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
1.6交 货 期:采购人指定时间
1.7质 保 期:两年
1.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公安部消防局关于《低倍数泡沫灭火剂
包装标识统型要求》
1.10包段划分:
一个包段: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药剂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消防灭火药剂等);2.3、供应商须为消防灭火药剂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2.4、产品需提供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或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如供应商系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的认证证书)
2.5、提供近三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6、供应商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供应商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7、一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段。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须知:
3.1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 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在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大厅报名。
3.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3 供应商报名时需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被授托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④供应商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4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5投标单位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再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如网上报名未成功,则不接受现场报名。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两份(不接受扫描件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9日上午10点整。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237896099
地 址:开封市第五大街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839980675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0号东城东方国际1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