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鹤壁市人民医院净化系统过滤器采购及维护项目(三次)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编号:鹤财竞谈2017-7B |
批复 编 号:鹤财竞谈2017-7号 |
采购控制价:295720元 |
供货期及安装工期:20日历天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保证金:3000元 |
采购人:鹤壁市人民医院 |
联系电话: 武先生:15939291927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路女士 15539255114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电话: 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鹤壁市人民医院净化系统过滤器采购及维护(产品数量合计共1047个); 2.分包情况:不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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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在国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2、产品具有近期通过国家许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供应商必须为空气过滤器的生产厂家。 4、供应商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应商须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供应商须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向三级医院供应类似产品的业绩合同;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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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4日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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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上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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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的购买: 1.采购文件售价:600元/供应商,售后不退。 2.投标人(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3. 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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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报价)保证金的说明:(前两次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继续有效) 1. 投标人(供应商)须以电汇或转账形式足额提交投标(报价)保证金,保证金至少在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 1 个工作日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以下规定账户。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作为递交投标(报价)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报价)文件中即可。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报价)保证金不逾期到达保证金专户。(凡参加第一次报价的供应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继续有效) 2.账户信息如下: (1)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 0079 8122 8224 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 9700 2016 或(2)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010 9446 00026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4 9700 86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3.退保证金:代理机构提交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后,委托人携带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加盖财务章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退还保证金收据,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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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评审结果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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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