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0-19
受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委托,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HK[GK]2017009、医联体信息安全建设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00]HK[GK]2017009
2、项目名称:医联体信息安全建设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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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000 | 11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次采购未进行进口产品审核,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的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根据质检总局、财政部、认监委《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的规定,采购项目若属于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如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入侵检测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安全审计、网站恢复等13种产品),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同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投标人所投上网行为管理网关产品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投标人所投防火墙(医保网)须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0-19 09:30 报名截止时间:2017-11-03 09: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9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1-09 09:30,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区401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人姓名:潘玲玲
联系电话:1825033559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区401
项目联系人:吴俊雄
联系电话:15980630420
网址:http://117.27.88.250:9306
开户名: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