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阳市新店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YYL2016627
三、变更公告内容:原“报名须知:3.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制造认可表;具有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产品彩页;投标人必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变更为“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产品彩页;投标人必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投标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制造认可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