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7年10月13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儿科呼吸机,耳鼻喉科动力系统(440700-201709-401003-0030,440700-201709-401003-0029)(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项目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2条评标步骤第3款价格评价以下内容: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更正为: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二)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符合性文件,增加以下附件格式:
3.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择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7日10时00分00秒,变更为:2017年11月15日10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薛业生,罗海山,胡志许,吴继辉 | 联系电话:020-37860545,0750-385229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750-350982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
联系人:张帆 |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
传真:020-87768283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人:江门市五邑中医院 |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30号 |
联系人:彭小斌 | 联系电话:0750-3509822 |
传真:0750-3509917 | 邮编:529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