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0-27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3610070003
项目联系人:刘蓓
项目联系电话:0311-67501100
采购人:石家庄市四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0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281778
代理机构: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7501100
预算金额:5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2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0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2号华庭时尚商务酒店四楼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药监部门的受理凭证)的,则必须具有,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
7.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同意其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注明授权产品的名称)原件;
8.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供应商的投标报名,如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的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医疗设备一批
技术要求:医疗设备采购
备注:报名须知: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2017年第一、二季度的财务报表;3.企业2017年第一、二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仅查询投标人即可);5.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2017年第一、二季度的财务报表;3.企业2017年第一、二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仅查询投标人即可);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6.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同意其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中须注明授权产品的名称);7.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注:2014年10月1日前注册的产品,须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2014年10月1日后注册的产品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