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0-30
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四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HBDR-Z20171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蓓
项目联系电话:0311-675011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四院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06号
联系方式:赵欣 0311-852817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蓓 0311-67501100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全自动染片机1台、全自动细胞收获仪1台、全自动制片机1台
采购用途:医疗设备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如投标人为生产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须知: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2017年第一、二季度的财务报表;3.企业2017年第一、二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4.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仅查询投标人即可);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2017年第一、二季度的财务报表;3.企业2017年第一、二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4.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仅查询投标人即可);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30日 09:30 至 2017年11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2号华庭时尚商务酒店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