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尉氏县中医院采购中型C型臂(DSA)项目已由尉氏县主管部门核备批准采购,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尉氏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委托,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中医院采购中型C型臂(DSA)项目;
2.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137)号;
2.3供货地点:尉氏县中医院;
2.4采购预算:约500万元;
2.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7采购范围:中型C型臂(DSA)1台(包含主机及附属设备和配件及其全部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2.8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3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3.4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针对本采购货物的授权书(同一个生产商的同一型号、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3.5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3.7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初步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标期间,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被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08月23日至08月29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楼二楼 (尉氏县城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进行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8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资料:
①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企业近半年的完税证明、企业近半年的员工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④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⑤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针对本采购货物的授权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⑥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⑦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资料,资料格式要求报名前请咨询代理公司联系人(此资料提供给代理机构,报名截止后由代理机构统一到尉氏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
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1套,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除报名委托书、承诺书及无行贿查询申请资料外的原件核验后退回。
五、采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5.2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所转载的信息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皆不予认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中医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8937871272
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1323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