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1-01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生物刺激反馈仪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生物刺激反馈仪等采购
项目编号:PZSG17102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426318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韩先生13799602726、曾女士136469982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0594-2631836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金海湾中心1号楼5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生物刺激反馈仪等采购,1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说明材料);④、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⑤、投标人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⑥、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投标人应相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有效复印件。(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的有效复印件。 ②、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等,如有)(3)、投标人应提供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本企业、投标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网上投标文件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8:00 至 2017年11月21日 0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金海湾中心1号楼50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网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5(市政广场南片区D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