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1-02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3610040020
项目联系人:宋展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030855
采购人:石家庄市一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范西路3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910065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558号安惠小区16号综合楼0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030855
预算金额:2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2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开标地点:华庭酒店四楼夏都厅会议室(建设大街与中山路交口南行50路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2、提供与所投标中投标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
3、提供所投标中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提供包含本次所投标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符合以上条件并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同时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企业2017年第一、二季度的财务报表、第一、二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及员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8.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采购数量:2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HXCT-1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