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湛江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湛江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FL1601A09N045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25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1 项目采购内容:尿沉渣分析仪一台。
4.2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3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
5.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3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4 2013年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5.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0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16年9月14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日9时3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7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9时30分。
十、 开标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7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 本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0日止。附件:招标文件。
十二、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2.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2.2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gdflzb.com。
十三、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湛江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华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9-333812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7、708
联系人:杨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9-3380227-809
传真:0759-3386227
邮编:524022
邮箱:gdfl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