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博爱县妇幼保健院、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医疗器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博爱县妇幼保健院、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医疗[2016]-016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标段:体外短波热疗机一台、
二标段:全数字化手提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一台、
三标段:全数字化全身型高端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一套、
四标段:荧光显微镜一台、
五标段:全数字高端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套(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体外短波热疗机一台、
二标段:全数字化手提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一台、
三标段:全数字化全身型高端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一套、
四标段:荧光显微镜一台、
五标段:全数字高端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套(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一标段:1700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整)、
二标段:700000.00元(大写:柒拾万元整)、
三标段:1500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四标段: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五标段:1650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元整)。
一标段:1700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整)、
二标段:700000.00元(大写:柒拾万元整)、
三标段:1500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四标段: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五标段:1650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元整)。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证;
3、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向投标人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经销商需要);经二级代理商授权的投标企业需提供一级代理商(总代理)给二级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分别授权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均视为无效授权。
七、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6月29日-2016年7月5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时
2.开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一、五标段招标人:博爱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839109203
联系地址:博爱县清华镇西大街90号
2.二标段招标人: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839153068
联系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建设东路
3.三、四标段招标人: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0391-2631977
联系地址:焦作市民主南路17号
4.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893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刷卡、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交纳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140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四标段投标保证金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五标段投标保证金3200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于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收据,逾期未领取的,不再予以办理手续。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140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四标段投标保证金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五标段投标保证金3200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于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收据,逾期未领取的,不再予以办理手续。
开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江支行
账号:5 0012 4030 0031
注:1、投标人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在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领取收据。
2、因投标人未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保证金咨询电话:0391-3568911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3)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向投标人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经销商需要);经二级代理商授权的投标人需提供一级代理商(总代理)给二级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