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开封市儿童医院脑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开封市儿童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儿童医院脑外科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HNXJ-20171113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项目金额:16.7万元
2.4采购内容:脑外科手术器械一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要求)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内交货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设备原厂商或所投设备上级代理商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 17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汉兴路与金明西街交叉口碧丽国都1号楼4单元1504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采购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开标前需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2%,详见采购文件。
4.4 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供应商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24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儿童医院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地址:自由路中段-87号
联系电话:13839983559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39980675
地 址: 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0号东城东方国际1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