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003)”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00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标段划分:
标段 |
设备 名称 |
规格 要求 |
数量 (台套) |
一标段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原装进口 |
2 |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2.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的相关规定。
3. 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4. 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5.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6. 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国内一级代理商公章。
7. 本项目各设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8. 供应商需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8.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4.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5.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本公告中第三条中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6 供应商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金水区金水路41号
联 系 人:邹科长
联系电话:0371-662102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53636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