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新安县人民医院2017年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服务项目(II标段)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安县人民医院2017年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服务(II标段)
2.2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137号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预算控制金额:37万元(一年)
2.5服务期:一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本次采购为II标段
2.7竞争性磋商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安县人民医院2017年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服务招标。本次采购为II标段:2017年安全保卫服务
normal align=left>3、供应商资格要求
normal align=left>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normal align=left>3.2供应商须具有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normal align=left>3.3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并以网页截图留存证据,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normal align=left>3.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供应商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5响应人须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normal align=left>3.6响应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normal align=left>3.7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9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4. 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 11月 17日至2017年11月 24日,每日8:30--18:00;
4.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a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磋商文件1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14时4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磋商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normal align=left>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8、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支付,代理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9、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李璐 石英枭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安县人民医院
地 址:新安县涧河大道666号
联系人:畅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2838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707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5156707/80866707
邮 箱:hnwx812@163.com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center>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