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医院彩超、乳腺治疗仪项目招标公告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沁阳市人民医院委托,就沁阳市人民医院彩超、乳腺治疗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沁阳市人民医院彩超、乳腺治疗仪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沁政采公开(2017)第27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彩超、便携式彩超、低频电子脉冲/红外治疗仪(乳腺治疗仪)各一套(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9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元整)。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凭证;
4、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5、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携带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凭证、审计报告、完税凭证、缴纳社保凭据、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必须是按国家规定的有效材料,除需要查验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另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简单装订。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6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服务窗口。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一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2017年 12 月 21 日 9:00 时
6.开标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招标人:沁阳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391-5620132
联系地址:沁阳市怀府西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080655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楼新蒲大厦1413室
十三、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5637651
沁阳市人民医院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1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