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县人民医院委托,就安阳县人民医院所需医用窗帘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XZB-20171123)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项目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安阳县人民医院所需医用窗帘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ZXZB-20171123
二、项目概况:
安阳县人民医院所需医用窗帘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8日在《安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11月29日
小组成员:吴宝安、陈兴恒、王兆峰
评标地点:安阳市万达中心写字楼13A16室
五、中标候选人:
河南宏业窗饰遮阳制品有限公司和河南宏星被服制造有限公司最终报价相同,经评审专家审核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河南宏业窗饰遮阳制品有限公司优于河南宏星被服制造有限公司,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宏业窗饰遮阳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区白杨路12号西溪花园5号楼1单元34层126号
最终报价:44元/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宏星被服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兴隆村北
最终报价:44元/米
第三中标候选人:文峰区路易雪莱门市部
地址:灯塔路东方王府小区A区7幢1-2902
最终报价:47元/米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3598130888
地址:安阳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国丽
电话:18137295920 0372-3691881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安彩大道西段路南文明大道街道办事处四层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