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安阳县人民医院委托,就安阳县人民医院牙科综合机、空气压缩机、牙科X射线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县人民医院牙科综合机、空气压缩机、牙科X射线机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SXCG-2017-041号
1.3、采购设备:(详见谈判文件中的技术参数)
1.4、采购预算:59600元
1.5、采购数量:牙科综合机2台、空气压缩机一拖一1台、空气压缩机一拖二1台、牙科X射线机1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3、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4、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2.5、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2.7、实质响应采购文件提出的关键技术参数等要求。
2.8、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谈判文件获取:
3.1、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 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福九鼎三楼东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3.2、 谈判文件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
3.3、 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b. 相关资质证书; c.法人授权委托书; d.被授权人身份证;e.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f.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如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7年12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福九鼎三楼东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4.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采购公告发布地址:
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阳县水冶
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370766557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福九鼎三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03726101
normal align=right>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