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精神病院委托,就焦作市精神病院采购甲醇的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精神病院采购甲醇的项目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570号
三、成交标的的简要说明:焦作市精神病院采购甲醇130吨。(详见附件)
四、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焦作市隆亨贸易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焦作市西环路日新建安公司2号住宅楼门面房3号
项目成交金额:468000.00(大写:肆拾陆万捌仟元整)
五、评审小组名单:杨丽华、郭元涛、赵国庆
六、成交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精神病院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91-2613462
联系地址:焦作市林园路西段(出渣路)森林公园东门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68902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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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normal align=right>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