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量绩效核算咨询及信息系统开发使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安阳安阳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阳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量绩效核算咨询及信息系统开发使用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 ZXZB-20171218
2.3 项目概况:安阳县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量绩效核算咨询及信息系统开发使用采购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2.6 预算金额:8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识;本章3.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资格审查环节提交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12月18至201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 00 分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阳市龙安区安彩大道西段路南文明大道街道办事处四层4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分,地点为安阳市万达中心写字楼13A17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13673032888
地 址:安阳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8137295920 0372-3691881
地 址:安阳市龙安区安彩大道西段路南文明大道街道办事处四层
河南正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