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伟诚药业有限公司中草药项目五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社旗县伟诚药业有限公司中草药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社旗县郝寨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社旗县伟诚药业有限公司中草药项目
1.2、项目编号:SZZCGK2017042
1.3、项目地点:郝寨镇
1.4、工程质量:合格
1.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6、五标段预算金额;5943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五标段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开标时审验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议。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4.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红旗路与郑州路交叉口西北角,下同)。
4.2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
4.3.1招标文件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2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招标文件费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凭交纳招标文件费、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提供复印件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交纳至:
账户全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五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交纳至:
账户全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19日下午15 : 00(北京时间)
5.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郝寨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03774983
地址:社旗县郝寨街人民路8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225675129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滨河中路306号
normal align=right>社旗县郝寨人民政府
normal align=right>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right>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