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8-24
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义马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义马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实验室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义马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实验室项目
二、项目编号:YMZFCG[2016]第101号
三、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义马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实验室设备项目的采购、运输、安装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质量要求:合格
3、预算资金:1788682.06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 90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所有采购内容安装调试、验收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2、供应商所投设备若非自身所生产,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合法的授权书及制造商原厂服务承诺函原件;
3、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2份以上(合同内容须包括检验实验室装修和设备安装等内容);
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
5、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6、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资料的提交:
供应商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4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内容要求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1、报名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合法的授权书及制造商原厂服务承诺函原件等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和相关证件;
4、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2份以上(合同内容须包括检验实验室装修和设备安装等内容);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
6、供应商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7、工商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义马市财政局一楼1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 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2、 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电汇或网银形式递交,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且应于2016年9月2日17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供应商应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 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到账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全称: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1050169610800000001
开 户 银 行 :建行崤山支行
注:(1)交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并须换取保证金收据。
(2)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13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义马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评标室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义马市财政局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义马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6398928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398-2938992、18603980004
监督单位:义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583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