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采购项目已由息县财政局以息财公开招标【2018】010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8】0103号;
3、项目地点:息县;
4、投资金额:
一标段:429930元
二标段:850025元
三标段:1686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内容:
一标段:宣传手册(《息县健康扶贫政策简明手册》、《农村常见病健康防病治病常识》、《息县慢性病人健康教育手册》、《息县签约居民健康服务保健管理指南》)采购,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药品(碘伏、棉签、一次性口罩、绷带、创可贴、体温计、甘油、清凉油、复方丹参片、关节止痛膏、快克胶囊,阿莫西林胶囊)采购,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爱心保健箱采购、安装、调试、性能验证、人员培训,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10、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
11、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捌仟伍佰元整;
二标段:壹万柒仟元整;
三标段:叁万叁仟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印刷许可证;
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 提供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提供最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2017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
6、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14年以来类似服务项目合同成功案例, 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验合同原件);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8、所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 提供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出具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2017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8、所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 提供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提供最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2017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8、所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代理窗口;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证(加盖公章)验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顺序装订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2月2日9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3、开标时间:2018年2月2日9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949161887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五一中路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539656364
地 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凤凰新世界丹凤楼一单元904室
监督部门: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电话:0376-5935027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