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8-29
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鄄城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鄄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次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鄄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JCLD-2016G00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主要技术要求及参数 |
第一包 |
激光多功能治疗平台 |
台 |
1 |
110 |
详见招标文 件 |
第二包 |
超激光疼痛治疗仪 |
台 |
1 |
25 |
|
第三包 |
母乳分析仪 |
台 |
1 |
8 |
|
第四包 |
光子嫩肤仪 |
台 |
1 |
18 |
|
第五包 |
有创呼吸机 |
台 |
1 |
8 |
|
第六包 |
配眼镜加工设备 |
套 |
1 |
8 |
|
第七包 |
手术无影灯 |
台 |
1 |
2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且具有制造商对本产品的代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8月 29日至2016年9月 4日,上午8:30-下午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菏泽市鄄城县古泉路南段(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500米第一加油站南邻201室)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且提供制造商对本产品的代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费用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2)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包。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鄄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邢主任
联系方式:0530-241222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2号楼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 系 方 式: 13395300865 0531-8880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