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嵩县中医院委托,就嵩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嵩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7】05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购通部门【2017】-11-320号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
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最高限价为860284.23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为嵩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陆万零贰佰捌拾肆元贰角叁分(860284.23元),共一个标段,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嵩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标识标牌制作等相关内容。(上述证照,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二)投标人须为标识标牌生产厂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执行合同能力。
(三)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五)提供近三年标识类似业绩二份,合同金额80万元以上(合同内容须包含标识标牌等内容、中标通知书及中标结果网上截图)。(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开标时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无需支付。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6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九、本次招标(采购)通过嵩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xggzyjy.com),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然后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69921062)。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14时30分。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嵩县中医院
地址:嵩县洛栾快速通道与东四街交叉口
联系人:陈云鹏
电话:0379-66310222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嵩县白云大道1号行政服务中心院内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379-66337718
电子邮箱:sxggzyjyzxzfcg@163.com
十五、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已公告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30日
附嵩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