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丰港乡卫生院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始县丰港乡卫生院附属设施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始县丰港乡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固始县丰港乡卫生院附属设施工程;
2.2 招标编号:GCGZ-2018-016;
2.3 建设地点:固始县丰港乡;
2.4 建设规模:工程位于固始县丰港乡,主要建设内容为丰港乡卫生院附属设施工程;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项目总投资:约209.45万元;
2.7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8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3.5 申请报名时携带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3.6 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已进行过企业信息备案登记;
3.7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6号楼8层81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
投标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文件、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网页截图(包括企业和项目经理两项)、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二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等相关信息的网页版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0000元/标段,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固始县丰港乡卫生院
联 系 人:梅院长
电 话:18637617789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039570587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6号楼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