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中医院购置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淇县中医院购置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项目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QXCG-2018-02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项目总投资(元):约700万元 |
供货期:80天 |
招标人:淇县中医院 |
联系人(联系电话):高先生18839256801 |
代理机构:河南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女士13283927272 |
分标情况: 1.5T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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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相关项目。 3.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 4.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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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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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不具有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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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拨付到托管账户。投标结束后,托管账户开户行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到原拨付账户。如发现投标人有违规违法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办理完投标保证金转账后(若以转账形式提交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按要求换取收据并将收据及有效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 2.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淇县诚信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账 户:00000125604972222012 开户行: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歌信用社 注: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3、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换取保证金收据时间,可提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后按要求换取保证金收据;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其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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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二、招标文件自行下载,下载地址《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qx/)三、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公告期:2018年2月9日-2017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