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3-27
为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优化医疗服务流程,重庆将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推广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验检查。
记者从重庆市卫计委获悉,重庆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包括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两大类。互认的临床检验项目包括总蛋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等。互认的医学影像项目包括X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检查、磁共振成像(MRI)检查等。
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也有互认的“例外”情形:如患者病情发生变化,已有的检验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检验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验检查的……
重庆市卫计委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督查、考核、评估制度。同时,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务人员沟通技巧,对确需重复检验检查的项目,应将原因充分告知患者,取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