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华县中医院的委托,就西华县中医院心电监护、麻醉机、除颤仪、利普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谈判,现就本项目的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 招标项目及编号
项目名称:西华县中医院心电监护、麻醉机、除颤仪、利普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ZB-2018037
二、 信息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8年3月2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项目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4月2日
谈判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中段周口国贸16层1613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杜树美、买晓颖、王科义
四、 谈判结果
成 交 人:河南省鑫之峰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成 交 价:67.64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项目负责人: 刘月普
联系电话:13707658444
单位地址:长垣县蒲西区建蒲小区路东侧
成交主要货物规格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利普刀 |
SURTRON 160 |
1台 |
2 |
麻醉机 |
FABIUSPLUS |
1台 |
3 |
除颤仪 |
BeneHe art D3 |
3台 |
4 |
监护仪 |
Imec10 |
5台 |
五、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10146.00元。
七、其他
本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华县中医院
地 址:西华县境内
联 系 人:朱科长
电 话:13460009333
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中段周口国贸16层
联 系 人:刘亚猛
电 话:0394-7989022
监督单位:西华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4-2551650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