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许昌市公安局的委托,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就“DNA案件试剂耗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局DNA案件试剂耗材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货物需求) (四)预算金额:170万元;最高限价:170万元。 (五)交付(服务、完工)时间: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 (六)交付(服务、施工)地点:许昌市公安局刑科所 (七)进口产品:允许。 (八)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二)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28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二室。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人民政府综合门户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代理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4-2968687
(二)采购单位:许昌市公安局
地址:许昌市毓秀路5号 许昌市公安局刑科所
联系人:刘亚举
联系电话:18637461127
许昌市公安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