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心血管病房楼)项目已由郑州市发改委批准,批准文号郑发改社会【2017】138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心血管病房楼)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YXZ-2017-1336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院内(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第一大街交叉口)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0967万元;总建筑面积约 234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8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352平方米,框剪结构,地下1层、地上13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用房、行政管理用房、平战结合地下汽车库、新建机动车停车位,以及工程范围内院区道路广场、绿化、管网等附属配套设施。
2.4 本次招标范围: 该项目包括工程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5工期监控目标: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2.6质量监控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其他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资质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报名后项目总监不得更换。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要求: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8万平方米。
3.3.2项目总监业绩要求: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8万平方米。
3.3.3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验收单位(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等五大主体)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项目总监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都需体现拟派项目总监姓名。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可以重复使用。
3.4其他要求:
3.4.1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未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不予接收,对经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的为准)。
3.4.2信用中国: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页)。
3.4.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执业印章)。
3.4.4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监理的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总监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2017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与文化宫路交叉路口向东30米路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所需要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监理工程师证书、劳动合同、至少近一年以来(2017年1月1日至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按3.3条款要求提供企业、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5)按3.4.1项要求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按3.4.2项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截图
(7)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按3.4.4项要求提供承诺书
(9)按3.4.6项要求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截图、
(10)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至少近一年以来(2017年1月1日至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注: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A4纸贰套。
4.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建设信息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第一大街交叉口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899058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
联系人:张文 王伟
电 话:0371-63919640-806
邮 箱: hnyuxin02@126.com
收款账号:76010 1548 0000 187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