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6】95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中心血站委托,就采供血专用试剂耗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采供血专用试剂耗材项目,洛公交易采购[2016]188号。
二、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标段名称 |
货物名称 |
预算控制单价 |
一 |
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
1.5元/人份 |
二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
0.7元/人份 |
三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
5.5元/人份 |
四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
4.7元/人份 |
五 |
进口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
11.5元/人份 |
六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2元/条 |
七 |
人ABO反定型用红细胞试剂 |
1.5元/人份 |
八 |
三联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滤器血袋 |
35元/套 |
九 |
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输血过滤器 |
47元/套 |
十 |
一次性采血护理包 |
3.5元/套 |
十一 |
进口核酸管 |
2.8元/支 |
四、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本次招标项目第五、十一标段产品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可投进口产品,也可投国产产品。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持有所投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持有所投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9日18:30。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9:30。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中心血站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国花路11号
联系人和电话:梁先生 0379-62319756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和电话:许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本次招标免中标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