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标人)委托,就“惠济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添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八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惠济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添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八批)项目
1.2 招标项目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6)3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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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 |
1.超声科 |
心电图机(12道) |
1 |
2.超声科 |
心电图机(15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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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急诊科 |
12导心电图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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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ICU |
12导心电图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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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用 |
3导心电图机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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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超声科 |
动态心电系统一套(含工作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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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超声科 |
动态血压系统一套(含工作站) |
1 |
三、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
3.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备经营范围内);
3.3其中:若经销商参加投标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文件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家及以上的授权文件);
3.4投标单位近三年投标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及延期交货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参与投标竞争的企业须开具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显示无行贿记录开具时间为发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中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18日每天9:00~11:30、15:00~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2室(商务外环九如路中科大厦);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八楼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八楼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7.1 招 标 人: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郝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510500
传真电话:0371-85510511
联系地址:商务外环九如路中科大厦
邮政编码:450003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原件验后退回)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8.2企业简介(加盖单位公章)。
8.3资格申请函(加盖单位公章);
8.4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5本公告第三项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8.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之后) 。
8.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