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5
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调查本辖区获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网络经营,以及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有关情况,指导相关企业做好网络经营备案有关准备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查处未经许可备案或超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通过网络销售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未经备案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从事网络医疗器械销售的企业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未经许可提供网络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办理的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通知》强调,对发生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行为的网站,应当在依法完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调查处理后7个工作日内,将该违法网站的名称、域名、主办者信息,以及对该网站违法事实的认定意见、处罚情况等,书面逐级报送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并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意见或决定书复印件,以便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通报通信主管部门。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