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医疗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803-0006005503-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61,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分项采购预算 |
总预算 |
1 |
胎儿/母亲监护仪 |
16台 |
88万元 |
136.1万元 |
2 |
煮沸消毒器 |
1台 |
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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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快速式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
1台 |
3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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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绝缘检测仪 |
1台 |
7万元 |
备注:1)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保产品、自主创新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
4、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4月26日 至 2018年05月0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 | 联系电话:0769-8887101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董小姐 | 联系电话:0769-8501029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
联系人:胡铨 | 联系电话:88870028 |
传真:88870738 | 邮编:523000 |
(三)采购人: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154号 |
联系人:单绮琦 | 联系电话:0769-85010142 |
传真:0769-85010142 | 邮编:523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