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阳市支队卫生队药品供应、驻镇平区域内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机动大队营房中央空调维修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阳市支队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阳市支队卫生队药品供应、驻镇平区域内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机动大队营房中央空调维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编号:WJZ-2018-8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阳市支队卫生队药品供应、驻镇平区域内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机动大队营房中央空调维修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阳市支队卫生队药品供应、驻镇平区域内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机动大队营房中央空调维修(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如果同为2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优先选择中标金额高的标段,其他标段则由该标段的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标段内容:
一标段: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阳市支队卫生队药品供应。
合同期限:一年
二标段:驻镇平区域内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
合同期限:一年
三标段:机动大队营房中央空调维修。
合同期限:一年
四、标书售价:每标段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6日,上午 9:00-11:00时,下午15:30-18:00 时 地 点: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北鑫泰城市花园6号楼二楼)。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药品销售;
2)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副食品销售;
2)具备良好的生产配送能力: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副食品供应保障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空调维修、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足够的施工经验;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3、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标段:
1、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3、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标段:
1、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以上要求验原件,交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阳市支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7780589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15638987600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