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0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泉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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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泉州市中医院 | ||
行政区域 | 泉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09日 15: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5月09日 14:16 至 2018年05月24日 14:16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3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 ||
预算金额 | ¥18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22202932 |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中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泉州市笋江路3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5222029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5-22286909 |
受泉州市中医院委托,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00]QZKDZB[GK]2018001-1、泉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00]QZKDZB[GK]2018001-1
2、项目名称:泉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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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0 | 6800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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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 | 4400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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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00 | 14400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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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 | 106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有《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有《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提供中国境内代理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2、投标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的须同时提供)。如果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有《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有《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提供中国境内代理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2、投标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的须同时提供)。如果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有《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有《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提供中国境内代理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2、投标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的须同时提供)。如果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有《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有《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提供中国境内代理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2、投标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的须同时提供)。如果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5-09 14:16 报名截止时间:2018-05-24 14:16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5-30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5-30 09:00,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中医院
地址:泉州市笋江路388号
联系人姓名:黄艺宝
联系电话:059522202932
采购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项目联系人:小何
联系电话:0595-22286909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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