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
询价公告
一、询价条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就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进行询价采购,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
2、采购编号:汝财询价采购-H-2018-028
3、采购内容: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约43万元
5、交货期及安装期: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毕。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经销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中必须包含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生产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所投标产品需满足临床使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原件)
5、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2018年3月以来按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提供网上查验途径以网上查验结果为准);
6、供应商须提供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度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供应商所投货物及配件必须是全新原装产品;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在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3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汝州市煤山客运站向西2公里,石化加油站后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材料留存复印件两套,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登记报名(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另需单独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统一到汝州市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如发现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则取消该竞标人的投标资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址: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15点3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州办事处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50589
地 址:汝州市广成中路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5-7025222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电子邮箱:461712615@qq.com
2018 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