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编号:CLPSP18GZ06ZC93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租赁先烈南路办公楼北座物业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6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办公楼租赁一项,
1.需要建筑面积约1400㎡,独立业主产权。办公用房不低于60间,内部装修按办公用房规格装修。
2.楼层之间有独立男女卫生间,独立化粪池,独立排污系统。
3.用水、用电单独计量(独立水表、电表)。
4.有独立电梯及弱电配电房(便于电话、网络安装)。
5.跟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楼(先烈南路17号大院)距离要近(到达时间5分钟范围内)。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位于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其中南座建筑面积4320平方米,由于办公空间未能满足群众办事以及我委实际工作需要,同时考虑我委管理,提高办公效率,保证办公场所的延续性,减少搬迁费用,现拟租赁机关大院北侧楼宇(1400平方米)用于办公。由于办公楼用房的特殊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 供应商名称:谭汉垣
2.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青菜东3,4号首层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意见:
2.专家2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意见:
3.专家3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25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31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1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82830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地址:先烈南路17号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828301 |
传真:020-83848493 | 邮编:510000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