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夏邑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夏邑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夏邑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
1.2 招标项目编号:夏财采购(2016)04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三、所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
3.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备经营范围内);
3.3若经销商参加投标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文件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家及以上的授权文件);
3.4投标单位近三年投标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及延期交货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参与投标竞争的企业须开具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显示无行贿记录开具时间为发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中包括:(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22 日每天9:00~11:30、15:00~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夏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夏邑县康福路中段23号)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7.1 招 标 人:夏邑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0083-7165
7.2 集中采购机构:夏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0-6215819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原件验后退回)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资料: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证件资料:
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8.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无需提供);
8.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应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之后)。
注:以上资料不全或无效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